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名人员的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精神,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为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西安市生源或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2、2010年以前(含2010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在西安市辖区参加农村与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服务期满的人员;
4、报考以硕士研究生为学历起点的岗位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
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五)热爱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见附件。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